EPC工程總承包審計各階段審什么?
EPC總承包是一種只針對建筑產品施工的總承包方式。根據合同,總承包企業(yè)承擔建設工程的設計、采購和施工,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費用負全部責任。為了使項目設計、采購和施工的環(huán)節(jié)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防范和轉移項目建設的風險,許多單位選擇工程總承包進行項目建設。
工程總承包項目過程審計是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活動全過程的審計,是現代審計體系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探索。
一、工程總承包項目審計不同于傳統的竣工后決算審計
與傳統的竣工決算審計相比,EPC總承包項目審計的重點有所不同,更注重過程跟蹤審計。EPC模式的審計將整個施工過程合理劃分為幾個階段或時期,審計頻率較傳統竣工決算審計有較大提高,審計介入時間從工程竣工到施工過程提前;傳統的竣工決算審計主要體現在提交審計,是以提交的工程結算書等材料為依據,對有疑問地進行施工現場觀察和測試,而EPC總承包項目的審計主要體現在現場審計,要求審計人員根據實施順序對項目的各個單位進行現場審計;與傳統方法相比,總承包模式下的投資成本構成更加清晰,主要包括總承包合同價格、業(yè)主在待攤,項目的投資支出、貸款利息支出、基礎營運資金等。
二、工程總承包項目審計方法
1.采用聯合審計。在這種方法中,由于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結構和綜合素質的單一性,審計部門應組織工程技術、業(yè)務規(guī)劃、物資管理等相關部門的專業(yè)人員組成聯合審計小組,對整個項目進行全過程審計,以規(guī)避審計風險。
2.要加強內部溝通協調??偟膩碚f,EPC項目投資金額大,涉及面廣,往往涉及征地拆遷、環(huán)境保護、文物保護等。審計組應分成幾個小組分別進行審查,同時加強內部溝通和協調。
3.成本是審計的重要內容。這種方法應加強對勞動力、材料、機械等價格的檢查。確保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真實合理。
三、EPC總承包項目審計需要重點關注的時間段
1.審計準備期
(1)要求審計機構在進入現場前至少一周提供本階段的審計實施計劃,包括本階段的審計計劃、關鍵審計內容、審計目標、審計人員組成、需要提供或準備的審計材料清單以及其他相關事項。
(2)是針對以往審計協調過程中發(fā)現的審計方向不明確、審計重點不夠深入、審計人員配備力度不夠等問題。與審計機構逐項溝通,要求確保審計力度,明確審計重點,結合項目建設進度,強調本階段需要重點關注的關鍵問題。
(3)收集各階段各方的審計需求,根據實際情況對審計中介機構的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在審計組進場前組織參建各方召開審計動員會,明確本階段的審計重點和審計協調要求。
2.在現場審計期間
在開始下一階段的審計之前,要求審計機構和參與方首先回顧以往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的后續(xù)進展,根據問題的性質和重要性討論整改情況及其對現階段的影響,然后抓住本階段的重點任務開展審計工作。此外,審計機構不僅要注意對各種審計材料和工作程序的審查,還要加強與審計過程中參與方的溝通。要求各方積極配合現場審計工作,及時準備相關材料,特別是明確出具審計報告階段的溝通與合作責任,確保各方對審計提出的問題沒有任何疑問,確保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1)注意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審核重點應放在:檢查建設資金是否到位,是否與籌資計劃或投資進度掛鉤,是否有大量閑置資金,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停工待料等損失浪費;檢查建設資金是否??顚S?,是否按工程進度支付,是否存在挪用或擠占建設項目資金等問題;查明流動資金和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長期流失的原因;檢查已建立的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并有效實施。
(2)招標管理要注意分包。要防止部分業(yè)主任意肢解工程分段招標,甚至采取“小合同大結算”的方式規(guī)避招標。
(3)重視合同風險管理。我們應該高度重視現場簽證,因為一旦發(fā)生一般合同糾紛,往往會涉及到許多法律主體,如發(fā)包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以及合同標的物和工程價款?,F場簽證材料要收集整理,注意每份合同文件必須有現場監(jiān)理簽字,每份總承包合同必須與招標文件相結合,防止其中一些合同重復簽訂。第四,在物資采購實施中注意調查和索賠。不僅要注意材料的驗收和合同執(zhí)行的過程控制,還要采取措施發(fā)現不合格產品,追究合同履行中的違約責任,并提出索賠。
3.在審計決算期間
嚴格審核合同、變更、簽證等結算材料。確保工程的建筑安裝費用得到真實反映。有必要對決算的編制依據、建設費用、投資結余等進行審計。嚴格控制投資額度,杜絕隱瞞建設資金或搭便車建設的現象。
4.在審計報告期間
(1)密切關注審計中介機構在整理審計結果和與參與方溝通方面的進展,必要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督促審計中介機構根據本階段的實際審計工作和對以往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的整改和審查,在各方確認初步審計結果后15個工作日內出具本階段審計報告初稿。
(2)要求在審計雙方就審計報告所列問題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出具審計意見;按照問題的分類和性質列出審計意見,并附上對每個問題的審計整改建議,供各方參考。
5.在問題整改期間
跟進審計工作并實施閉環(huán)管理。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分為“已整改”、“正在整改”和“無法整改”三類。按照“誰配置資源,誰整改,誰使用資源,誰整改”的思路,遵循“五定”原則,參考后續(xù)審計建議,逐項整改問題,逐項落實。
四、工程總承包項目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
對于EPC總承包項目審計中的審計人員來說,他們具備什么樣的素質將直接影響到監(jiān)督作用的大小和審計質量。在EPC總承包管理模式下,如何使審計人員改革審計理念,創(chuàng)新審計技術和方法,采用新的審計方法,是保證審計質量和效率的基礎。審計監(jiān)督是一項令人不快的工作。為了充分發(fā)揮審計職能,揭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審計人員肯定會遇到各種障礙。因此,審計師首先必須具備較高的道德素質,掌握熟練的業(yè)務知識和能力。他們不僅需要專業(yè)技術知識,還需要不斷培養(yǎng)和提高較高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對審計對象做出客觀、公正、現實的審計評價。要調查處理問題,宏觀分析;要檢查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評價經濟性和效率,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五、對工程總承包項目審計的思考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加強對EPC總承包項目的審計,有利于明確各相關方的責任,及時發(fā)現和解決項目建設全過程中的各種問題,規(guī)范管理流程和控制體系,促進項目建設有序發(fā)展和遵守法律法規(guī)。尤其是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正確處理審計中介機構和參與方的關系,更有利于擴大后續(xù)審計的效率和效果。因此,對于EPC總承包項目審計,更需要對預判審計的需求進行仔細地規(guī)劃和分析,以確保審計組織。審計各方應充分溝通,有效交流審計意見,確保審計效果。閉環(huán)最終整改后,建設各方應根據審計整改建議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并按要求進行整改,以實現審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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